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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2026年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合肥高新区2026年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增强社区治理力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结合高新区各社区服务中心工作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6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全区共招聘96名社区工作者,具体详见附件《合肥高新区2026年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

(一)招聘对象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551日及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曾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主要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hfgxq.hfhrs.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65259:00530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符合岗位要求,相关证明材料需扫描或拍照上传。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初审合格人员于初审合格后至6116:00前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已缴费但未参加考试的应聘者,费用不作退回。

3.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如达不到3:1,按相应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在缴费结束后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6214:0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缴考试费用,其他情形所缴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温馨提醒:请考生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并按时缴纳费用,逾时不予补报补交。

完成网上缴费后,报考人员可于20266109:0061224:00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行测、社区基本知识、公文处理写作,满分为100分,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6613日(周),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hfgxq.hfhrs.com)公布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打印的《资格审查表》1份;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

5.2026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6.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必须提供以下三项中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考人员本人或其父母、配偶具有合肥高新区(含托管区)户籍或拥有合肥高新区(含托管区域)房产证的(含在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证明材料如下:

a.本人符合条件:提供户口本或房产证(含在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b.其父母符合条件:提供户口本或房产证(含在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提供本人与父母的关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户籍地派出所或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c.其配偶符合条件:提供户口本或房产证(含在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提供结婚证。

2)报考人员本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合肥高新区(含托管区域)有效居住证;

3)报考人员本人在合肥高新区(含托管区域)企事业单位工作(需提供近1个月社保证明);

9.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报考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

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10.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5比例合成确定,在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s://gxq.hefei.gov.cn/公布。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按笔试客观题分数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3.初选人员的考察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4.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所空名额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按笔试客观题分数高低决定取舍。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s://gxq.hefei.gov.cn/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录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根据国家、省、市及高新区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履行正式聘用手续。

四、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工作岗位在高新区社区(村)。由用人主管部门签订劳动合同,负责日常管理考核,约定合同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等,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高新区社区工作者岗位执行。

(二)如果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聘用)关系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及时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且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监督检查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高新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全程监督。

六、其他

(一)笔试费用45/,面试费用80/人。

(二)联系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551-653965690551-658623750551-65535257

监督电话:0551-65359626

考试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51-62661646

 

附件:合肥高新区2026年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xls

 

合肥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

20265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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